環訓所自 97 年起辦理「模範環境保護專責人員」遴選活動,至今(102)年已堂堂邁入第 6 個年頭。為嘉勉推動環境保護有功模範專責人員,由環保署沈世宏署長、環訓所陳麗貞所長及環保署管考處蕭慧娟處長陪同,於102年11月6日上午前往總統府受副總統接見,且於當日下午在台北國軍英雄館,與第22屆企業環保獎一同舉行頒獎典禮,由沈署長頒發獎座表揚10位模範環保專責人員,並結合宣導節能減碳及鐵馬步行兼保健的理念,贈送每人乙台摺疊腳踏車作為獎品。希望藉由獲選人員的經驗傳承,做為激勵在職環保專責人員及學習效仿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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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總統(左 5)、沈世宏署長(右 1)、陳麗貞所長(左 1)與
企業環保及模範環保專責人員合影 |
沈世宏署長(右 7)、陳麗貞所長(右 6)與
獲獎模範環保專責人員合影 |
模範環境保護專責人員參選類別人員為依環境保護相關法規規定設置之專責人員:空氣污染防制、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員、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及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參選資格為:參加遴選時業已擔任任職機構之環境保護專責人員,連續達一年以上之現職人員;最近三年內未曾獲得同一類別獎項,且環境保護專責人員本人及任職機構於遴選年度前一年至遴選期間內,無違反環保法規而受處分,並確實執行法規賦予之職責而有具體優良事蹟者,皆可報名參選模範環境保護專責人員。
期許藉由表揚模範環保專責人員活動,能激勵基層環保專責人員,賡續致力於任職機構環境保護工作之推展及效能的提升,樹立良好典範及標竿,推動環保的力量向外延伸,帶動更多在職環保專責人員,將環保永續發展的理念化成千萬種子散播,一起為我們共同的家園奉獻一己心力。
獲獎人名單及相關得獎事蹟請參閱環訓所網頁 http://www.epa.gov.tw/tra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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