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範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的選拔開始報名了!報名期間自本(106)年4月13日起至5月20日止。
凡依環境保護相關法規規定設置之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包含空氣污染防制、廢(污)水處理、廢棄物清理、毒性化學物質、環境用藥、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等專責及技術人員及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並確實執行法規賦予之職責而有具體優良事蹟者,可以就其所設置之類別擇一報名參選:
(一) 於遴選年度前一年至遴選報名截止日,依法規設置於該機構為參選類別之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連續
滿 一年以上。
(二) 最近三年內未曾獲得同一類別獎項。
(三) 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本人及其任職機構,於遴選年度前一年至遴選期間內,無違反環保法規而受處
分。
符合參選資格者,可於報名期間內,檢附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含參選類別合格證書正反面影本、設置公文影本、現職服務證明、現職機構設立登記證明影本等,向任職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報名參選。報名表及參選相關資料請至環訓所網站,資訊延伸連結/最新消息項下下載(http://www.epa.gov.tw/tra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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