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 : 陳麗貞        編輯 : 環訓所電子報編輯小組        出刊日期 : 民國104年3月5日
 
環保訓練Q&A  / 研設組
 
 
Q1   報名廢棄物處理乙升甲計9個科目45小時,測驗只有這9個科目?還是全部都考?
A1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訓練簡章規定,乙升甲級廢棄物處理班,課程科目包含廢棄物清理法規、環境毒物學概論、有害事業廢棄物抽樣檢驗技術、有害事業廢棄物危害分析、廢棄物貯存清除技術、有害事業廢棄物中間處理技術、有害事業廢棄物最終處置技術、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營運管理、ISO 14000環境管理系統等9科(如簡章第4頁),測驗科目也是上述科目,其題型包含是非、選擇、問答題。


Q2   大學化工碩士畢業可以用該學歷申請何種等級的專業證照,需要哪些資料,要如何申請?
A2  
一、目前依本署各類環保專業證照相關規定,並無以學歷直接申請證照者。
二、若取得大學化工碩士學位,依規定符合參加本署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廢水處理、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廢棄物清除處理、環境用藥(製造業、販賣業、病媒防治業)等專責(技術)人員訓練資格,經訓練及格時,即可檢具學歷證明等文件,依規定向本署申請所參訓類級別之合格證書。詳細資料,請參閱各類訓練簡章(於本署網站http://www.epa.gov.tw選「污染管制」項下環保訓練)環保證照訓練簡章查詢下載,或直接點選本圖連結本所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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