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 : 陳麗貞        編輯 : 環訓所電子報編輯小組        出刊日期 : 民國103年3月5日
 
綠色生活 ─ 星級環保餐館介紹  / 管考處 李奇樺
 
 
        實隨著國人外食頻率增加及國內觀光旅遊興旺,餐館業已成為與民眾生活最密切的行業。依財政部統計資料顯示,截至101年底登記的餐飲業家數共計109,816家,年度銷售額總計達3,854億元。此外,國內小吃聞名國際,夜市文化更為台灣美食的特色之一,國內小吃店近14萬家,每年合計使用免洗筷46億雙、塑膠袋10億個,對環境造成的衝擊與資源的浪費,更是難以衡量。

        為降低國內餐飲業對環境的衝擊,環保署自101年度起推動「星級環保餐館計畫」,針對有合法證照之餐館業者,輔導實施相關環保作為,除使民眾用餐有良好環境品質外,同時減少資源的消耗與廢棄物的產生,將餐飲業納入綠色生活與消費的一環,累積臺灣餐飲業的綠色量能,培養出我國的環保餐飲文化。此外,為鼓勵民眾選擇星級環保餐館店家,並自備餐具,餐館業者得提供餐飲優惠,以吸引更多民眾進行綠色消費。

        星級環保餐館評核內容包括守「法」之星(必要條件)、減「廢」之星、節「電」之星、省「水」之星及「購」安星等評核項目,累計達3顆星以上,即可加入星級環保餐館。截至103年2月15日止,全臺共計142家餐館業者加入星級環保餐館計畫,如:桃園縣渴望會館、嘉義市鈺通大飯店、臺南市台糖長榮酒店等各類型餐館。請大家出外用餐時能優先選擇星級環保餐館,為臺灣環境盡一份心力!

        參與星級環保餐館業者及優惠方案的相關資訊,可以上活動網頁(http://greenliving.epa.gov.tw/GreenLife/Actions/GreenRestaurant/Reason.aspx)查詢。


星級環保餐館標誌



※ 星級環保餐館業評核項目及內容

評核項目 評核內容
  守「法」之星
(註:此項為必要條件,前3項評核內容需完全符合,
    符合第4項評核內容者尤佳)
 


需有合法設立證明文件。
  遵守空氣污染防制、噪音污染防制、餐飲廢水污水處理、廢棄物清理、室內空氣品質、環境衛生用藥及病媒防治、食品衛生、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等相關法規規定,1年內未遭環保局及衛生局開立罰單,並於3年內未爆發食品中毒或污染之情事。
  店內用餐不提供免洗餐具(盤)。
  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或衛生局核發之食品衛生評核合格證明或標章者為佳,如:優良餐廳、通過HACCP標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系統)、CAS(優良食品標章)。

  減「廢」之星
(註:至少需符合其中3項,才能取得減「廢」之星)
 


落實廚餘回收再利用。
  落實垃圾分類。
  店內用餐給予自備餐具之消費者優惠。
  店內用餐不提供一次性即丟桌巾及紙杯。
  實施菜單分級(廚餘減量)。

  節「電」之星
(註:至少需符合其中1項,才能取得節「電」之星)
 


參與業者之用電量較去年同期節省者。
  用餐區及辦公室汰換高耗能燈管、燈具或設備,且合計達到50%以上。

  省「水」之星
(註:至少需符合其中1項,才能取得省「水」之星)
 


參與業者之用水量較去年同期節省者。
  採行下列省水措施之一者:
◎全店水龍頭使用具有省水標章或環保標章或加裝省水配件,
  數量達到50%以上。

◎全店馬桶使用具省水標章或環保標章或加裝二段式省水配件
  ,座數達到50%以上。

◎廢水、雨水回收再利用。

◎其他省水作為經評定具有省水效益者。

  「購」安星
(註:至少需符合其中3項,才能取得「購」安星)
 


實施綠色採購,並購買具有環保標章、省水標章、節能標章、綠建材標章或碳標籤之綠色商品。
  給予消費者綠色消費回饋(針對適量點餐、剩菜打包、自備餐具者折扣)。
  推廣蔬食餐點。
  使用在地食材。
  不使用保育類食材。
  購買適量食材,預先評估用餐人數、份量,避免儲存食材。


 
 
版權所有©20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電話:03-4020789 地址: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三段260號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