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 |
廢棄物專責人員自 97 年 8 月舉辦在職訓練後,迄今是否曾辦理相關在職訓練 ? |
A1 : |
本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理專責(技術)人員在職訓練,依空氣、廢水、毒化物與環境用藥、廢棄物業務範疇分類,每年回訓一類,並以 4 年為週期,調訓對象為設置於事業單位之該類專責人員,今年度( 101 年)刻正辦理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調訓,調訓次數並未少於其他類別。 |
Q2 : |
領有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是否可從事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從事的污水廠工作? |
A2 : |
領有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者,且依法設置於設施機構擔任為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需依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 13 條規定執行相關業務,並應專任於設施機構;惟領有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者,無法設置為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執行其業務。 |
【 輔導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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