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號電子月刊
中華民國101年4月5日出版
 

環保訓練Q&A

 

Q1 機械工程系畢業,是否可報名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廢棄物處理專責人員等其他專責人員?

A1:機械工程學系畢業,依「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可報名參訓甲級廢棄物清除或處理專業技術人員訓練。惟若要參加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及毒性化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訓練,要另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5款規定,需取得2年以上主管機關列管處所相關類別業務管理或操作實務工作經驗,始符合參訓資格。

Q1 上過甲級廢棄物處理課程,並取到證照,是否可以在原訓練單位申請上過課程的學分證明?

A2:環訓所委託訓練機構辦理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訓練,並對訓練成績及格之學員依法核發合格證書,而未對於學習課程有開立學分之證明。至於訓練機構是否可開立相關學習時數之證明,仍需依各訓練機構之規定,建議逕洽原訓練單位詢問。

(研設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