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環境教育種子人員培訓班: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各機關、公營事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超過政府捐助50%之財團法人,需於每年進行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且透過網路申報方式提報年度環境教育計畫及執行成果,為使前述環境教育窗口人員提升相關專業知能並熟悉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EEIS)操作使用,以協助環境教育之推動及相關計畫成果申報,定4月起陸續分區辦理8期訓練,已受理1600多人報名參訓。
三、環境教育志願服務研習班:
目前全國約有14萬多名環保志(義)工,各縣市環保志工隊的服務項目包括:宣導清淨家園、環保標章與綠色消費等生活環保概念、街道清掃、認養區域路段維護、環境髒亂點通報清理改造、植栽綠美化、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公廁維護及違規小廣告清除…等,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並增進社會公益。為使各環保機關承辦人員,了解志願服務法及志願服務人員之招募、訓練、管理、運用、輔導、考核與其服務項目,以有效及合法運用志願服務人員,特於3月開辦1期研習班,34人報名參訓,本班除介紹「志願服務法」及「志願服務計畫項目」,並安排至桃園縣二手玩具物流中心參訪,吸取其志願服務招募、培訓及運用辦理的經驗。
(教務組劉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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