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號電子月刊
中華民國101年4月5日出版
 

環境教育訓練紀要

  環訓所為配合我國環境教育法之實施,近期辦理相關環保專業訓練如下:

 

一、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規劃暨營運管理實務班:

  為鼓勵社會各界踴躍參與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與環境教育機構之認證,環保署訂有「101年補(捐)助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辦理環境教育計畫」,對於101年8月31日前通過認證者,設施場所最高補助新台幣7萬元。前述通過認證之設施場所及機構,其辦理各項環境教育所需費用或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研習),最高可補助新台幣50萬元。目前環保署已於3月下旬開辦2期訓練,計154個機關團體、188人報名參加,以加強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之環境教育場域、課程教案之規劃與經營管理實務。本班除講授「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相關法規及申請認證程序」、「教學場域規劃及主題發展」、「課程教案規劃與戶外教學」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經營管理」外,並安排赴國內第一家取得環境教育場所及設施認證之關渡自然公園進行觀摩及經驗分享。

 

解說員向參訪學員介紹關渡自然公園多樣的生態環境
 
關渡自然公園選擇自然界物質循環的原理以淨化水質

 

二、環境教育種子人員培訓班: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各機關、公營事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超過政府捐助50%之財團法人,需於每年進行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且透過網路申報方式提報年度環境教育計畫及執行成果,為使前述環境教育窗口人員提升相關專業知能並熟悉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EEIS)操作使用,以協助環境教育之推動及相關計畫成果申報,定4月起陸續分區辦理8期訓練,已受理1600多人報名參訓。

 

三、環境教育志願服務研習班:

  目前全國約有14萬多名環保志(義)工,各縣市環保志工隊的服務項目包括:宣導清淨家園、環保標章與綠色消費等生活環保概念、街道清掃、認養區域路段維護、環境髒亂點通報清理改造、植栽綠美化、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公廁維護及違規小廣告清除…等,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並增進社會公益。為使各環保機關承辦人員,了解志願服務法及志願服務人員之招募、訓練、管理、運用、輔導、考核與其服務項目,以有效及合法運用志願服務人員,特於3月開辦1期研習班,34人報名參訓,本班除介紹「志願服務法」及「志願服務計畫項目」,並安排至桃園縣二手玩具物流中心參訪,吸取其志願服務招募、培訓及運用辦理的經驗。

(教務組劉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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