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號電子月刊
中華民國101年3月5日出版
 

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常見問題解析

   環境教育法自100年6月5日上路,有意申請成為環境教育機構,為我國環境教育盡一份心力者頗眾。環境教育機構由課程、講師、教材、經營管理等元素所構成,接下來就來看看申請認證時常見的問題吧!

一、預定開辦之課程科目
  在設計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的課程之前,應該先考量擬招生學員的學經歷背景,學員在訓練中能有何收穫呢?課程上完之後,學員能獲得的只是一張證書?還是能實際上線投入環境教育工作呢?學員對環境相關課題是全然的陌生還是已有基礎?依現行法規訓練之時數應達120小時以上,並應包括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之3個核心科目(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境教育教材教法),合計30小時以上及實務訓練時數30小時以上。
實務訓練該如何安排較為妥適?實務訓練的目的是為了協助結訓學員快速上線,故宜安排行政實務及教學實務。建議可以與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發展夥伴關係,透過實務演練來協助學員成長,謀求相輔共利。
除了核心科目及實務訓練外,其他的時數該如何安排?考量學員的學習狀態,60小時的課程宜以單一專業領域為宜,可視機構的專業能力及授課講師的專長,安排其一即可,120小時的課程並應表列該科目之授課講師。

二、授課講師
  授課講師應具三年以上環境教育相關工作經驗,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現任或曾任職於公私立大專院校之環境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者。
(二)現任或曾任職於各級環境主管機關者。
(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
如何證明具有環境教育相關工作經驗呢?可使用「授課講師環境教育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列出計畫活動名稱(或授課名稱)、工作內容摘要及其環境教育意涵等相關事證,並檢附前述具代表之教學(如授課大綱)、行政…等佐證資料,其內容應符合環境教育法第3條「環境教育」定義。
為尊重授課講師,宜檢附授課講師同意書,以證明已與表列授課講師溝通,並獲得講師同意為該機構授課。

三、授課大綱與教材
  教材大綱需提出章節綱要。授課大綱應列出每一課程教材之章節,用以審查教材內容之深淺或廣度,避免過於狹隘專業或課程內容相互重疊。申請單位教材內容並請注意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授課大綱與教材可以初步檢視申請單位的授課講師對環境教育的涉獵程度,教材準備的用心與否更表現了對申請單位的重視程度。

四、經營管理計畫書
  應含簡介、願景、能力、安全維護、營運目標、近一年訓練講習開班規劃及期程、經費分析表及收費額度,訓練設備(施)及中長期財務計畫、經營團隊學經歷介紹等項目。
  「簡介」可以申請單位的發展歷程、組織架構、業務項目為主;「願景」可以包含宗旨及信念等內容,「能力」指完善的行政和教學系統、發展與規劃、專業管理及權責分工;「安全維護」涵蓋環境及人為風險管理、防災與救災計畫、緊急應變標準作業流程,以及急救設備、設施、人力…等;「營運目標」可著墨於目標客群和行銷、策略結盟與在地經營;「近一年訓練講習開班規劃及期程」為未來一年之課程內容及開班計劃等;「經費分析及財務規劃」需考量營運狀況(學員數等)、市場需求(業務發展)及預算規劃(管理成本等);「經營團隊學經歷介紹」除臚列經營團隊學經歷外,尚可在自我評鑑、內部訓練及環境表現上發揮。
  一個優質的環境教育機構,應當具備完善的課程、專業的講師、充實的教材、健全的經營管理,竭誠歡迎申請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共同為我國的環境教育盡一份心力。                    (環教小組蔡佳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