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號電子月刊
中華民國101年1月5日出版
 

美國環境教育認證簡介

為了解決環境危機,各國政府及國際組織最初均強調訓練環保專家及技術人員,以迎合迫切的專家人員需求及環境問題控制;但是,各國逐漸發現環境問題涉及社會大眾及階層人士的行為,非環境專家所能解決,除非人人對環境具有正確的認識,方能有效解決環境問題(UNESCO,1980)。

教育的目的在改變人類思想與行為,因此,國際間超過294國家及近千個民間機構參與1992年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廬召開地球高峰會議,對21世紀環境教育之展望,包括有助於永續發展的教育計畫、增進社會大眾認知,加強態度、價值觀和行為,並加強跨領域教育訓練,培養因應環境變遷所需的知識及技能。

美國自1970年通過環境教育法後,北美環境教育學會為能提升環境教育內涵及專業,協助各州發展環境教育人員專業認證制度,北美地區的認證制度依其執行方式,主要可分為「展演模式」及「核心競爭力模式」兩種,展演模式是以申請者對自我能力進行展演舉證;核心競爭力模式則是擬訂環境教育核心競爭力,由申請者自我評估後,再由認證機構進行確認評判,以取得認證。

  1.  展演模式:申請者必須展演出規定五大項必要類別的經驗與能力。這五大項分別是參加教學工作坊的經驗、具備戶外環境教育技能與經驗、具有額外的環境教育資源及設施知識、擁有實際的教學經驗及行動夥伴計畫操作經驗等。

  2. 核心競爭力模式:認證單位公告環境教育核心競爭力指標、自我評估及評鑑的方法,讓申請者事先對自己目前的環境教育專業程度進行一項自我評估。然後將這一份評估結果一併提出申請,再由認證單位審核決定是否接受;若是接受後亦將指定最能夠幫助候選人完成後續準備審查文件的輔導員提供專業輔導。這份文件是以量化方式來自評,內容詳細記載了環境教育專業者五大主題的核心競爭力細項,及評量所需的文件的期望。這份自我評估文件不僅使用在初期的申請,也作為後續輔導員指導候選人準備證明文件的主要依據,讓整個審查流程變得非常透明化 。

美國對於環境教育認證的定位是為優質且專業的環境知能和教育專業水準把關,因此每一件認證申請案將透過認證單位、專家學者、培力組織共同進行不同階段的準備和審查;而獲得認證者,則是對其環境教育的專業肯定。

 (環教小組林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