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管理與資訊系或營建管理研究所畢業的學生,是否可以參加甲級或乙級的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訓練?
A1: 查管理與資訊系與營建管理研究所碩士非屬理、工、農、醫其中之一科系,故需以學、經歷方式相輔之報名參訓;如欲參加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訓練課程,應具有2年以上廢水處理操作與維護相關工作經驗後,依據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檢具高中(職)畢業證書,並由列管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後,始得報名參訓;或可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於具有1年以上廢水處理操作與維護相關工作經驗後,由列管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出具相關資料後,以推薦方式報名參訓。
如欲參加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訓練,可依據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款規定,於具有3年以上廢水處理操作與維護相關工作經驗後,由列管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出具相關資料後,以推薦方式報名參訓。惟以推薦方式報名參訓者,於結訓後經測驗合格取得合格證書後,僅限設置擔任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於所推薦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
Q2:若已有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人員證照(訓練課程包含環境毒物學概論),而目前已經考過1次甲毒技術管理人員。若甲毒技術管理人員環境毒物學概論這科未考過,是否可申請免再考環境毒物學概論這科目?
A2:
目前甲級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訓練之「環境毒物學概論」及「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人員訓練」之「環境毒物學概論」,雖課程名稱相同,但兩種專責人員執行業務性質不同,因此教材內容大綱並不相同,因甲毒課程內容深入探討毒化物之傳送、流布、吸收、代謝、轉化、生物效應、偵側、致癌機轉等;而甲處則以分類、分級、對人體影響及其管理為重點,因此目前該課程甲毒合格者可抵甲處,而甲處合格者並不能抵甲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