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號電子月刊
中華民國100年8月05日出版
 

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在職訓練參訓心得

環訓所為幫助業者做好污染防治與管理工作,逐年辦理各類專責(技術)人員在職訓練,建立回訓機制以持續讓專責人員瞭解最新環保法規與技術,加強專業職能。本次班隊講授課程包括:毒化物減量技術與危害預防、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相關法規等。

在毒化物減量技術與危害預防課程中,以國內、外事故案例針對複合型危害化學品事故說明腐蝕性氣體擴散影響與潛在危害,並提出相關因應改善對策(如管線安裝陰極防蝕等),再輔以風險控管角度分析設備失誤及公共建設失誤的後果。

在災難事故現場提供重要應變參考資訊與協助,是提供應變中心整合運作機制之關鍵。除了災害事故現場搶救外,另周遭居民(民眾)受災害事故發生影響,造成大量傷患或受污染人員除污是十分棘手的問題,尤其在地狹人稠的台灣如發生大規模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所面臨到的首要問題就是災害事故中人員的疏散,如人員疏散路線、運輸工具之提供、瞬間交通負荷排解、災民安置等等;再者,對於大量傷患產生之情況及其受污染人員的除污之應變處理能力的提升亦是一個亟待解決之問題。雖然目前各地均有組成地區毒災聯防小組,但其功能及備戰能力尚有提升的空間,政府應積極主導相關業界配合,並投入相當經費及人力,才能防範於未然。

在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相關法規課程中,新修正()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規重點介紹及說明,最主要目的在加強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複習瞭解毒性化學物質的高毒性、生物累積性等特性,一旦運作不慎發生災害,對人體及環境造成極大衝擊,進而造成龐大社會成本支出或民眾生命財產之危害。所以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自民國75年頒布至今歷經5次修法,96年修法乃因應管制需要,提高行政效能、技術管制,並貫徹依法行政、法律保留、環境保護等原則,以有效保障人民權益。

本次參加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在職訓練,除了提升本人毒化災法令之熟悉度,進而應用在運作場所時能確保符合法令規定外,並學習到毒化災之風險評估與預防及毒化災應變所需之各項知能。此次課程特別透過講師及學員間以案例簡報之互動模式,設計交互詰問情境,激勵參訓人員經由探討方式共同分享經驗,確實達到事半功倍之學習成效。     (學員謝富承)

環保署盧科長柏州講授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規
 

環訓所林組長錫旗主持毒化物在職訓練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