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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6月5日總統令公布環境教育法,使我國成為世界上少數將環境教育立法推動的國家,也是在馬總統就任二週年之後,重要環保政見之落實,並賡續完成「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時數及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國家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點」等3項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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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99年2月3日公布修正之「行政院組織法」,環保署合併資源保育等業務,將於101年正式升格成立「環境資源部」,本署已配合完成「環境資源部組織調整規劃報告(草案)」、環境資源部暨所屬三級機關組織法草案,俾利「環境資源部」順利掛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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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國家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平台」第1階段建置,發布盤查登錄與先期及抵換專案等管理原則,並建立碳中和及產業自願減量登錄平台,促成產業簽署SF6合作備忘錄。啟動溫室氣體國家適當減緩行動(NAMAs)之MRV機制規劃,系統地引導全民邁向低碳社會,朝向達成我國自主宣示減碳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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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EcoLife),99年12月止平均每日約11,862人次上綠網瀏覽(較98年提升3.5%),各縣市建立部落格達1,448,863個較98年提升119%);並建立60個清淨家園協巡組織(240小隊),策動全國各地最基層的村里投入環境清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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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動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及垃圾強制分類、綠色包裝設計等工作,推動外帶一次用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制度,推動百貨量販業美食街響應免洗筷減量,至99年9月全國垃圾回收率達47.97%,超過原訂45%目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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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作業要點」,建置「台灣產品碳足跡資訊網」;開放廠商申請使用台灣碳標籤,目前已有9家廠商13件產品取得「產品碳足跡標籤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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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淡水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已有明顯成效,四項水質達成率已由92年13%上升至99年45%,河川嚴重污染河段比例已自92年21.8%下降至99年8.0%;賡續建置現地處理工程21處,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數共計完成10萬餘戶,並持續針對非法偷排加強稽查管制,以確保淡水河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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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增訂「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及「科學工業園區」事業定義,並修正發布放流水標準,增列銦、鎵、鉬、總毒性有機物、生物急毒性等項目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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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4月22日成立「能源服務策略聯盟」與「電動車營運策略聯盟」;擬定「低碳示範社區遴選評比作業原則」,進行50個低碳示範社區遴選,朝向低碳家園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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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動各項法制作業,健全環保法制,建構完整的法律體系,完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環境教育法之制定修正;賡續協助辦理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草案立法程序;研擬永續發展基本法草案,落實總統政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