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期電子月刊
中華民國99年12月05日出版
 

環保訓練Q&A

 

Q1請問要參加環保專責人員證照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書,其流程為何?

A1:環保專責人員證照測驗之成績訂於測驗後第三個禮拜之禮拜一上網公布,學員可至本所網頁(網址:http://www.epa.gov.tw/training)查詢或等候訓練機構寄發成績單;經測驗合格者,可至本所網站申辦表單之選項下載合格證書申請表格、合格證書費劃撥單…等相關資料申請領取合格證書。

Q2請問環境與物業管理系畢業,是否能參加乙升甲級環保專責人員證照訓練參訓?

A2:依據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9款暨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4條第4款規定,參加乙升甲級環保專責人員證照訓練,應自領具該類別乙級環保專責人員合格證書起,在本署列管事業有實際從事相關業務滿2年並檢具證明文件後,方得報名參訓。
申請人如為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之「環境」相關學系,亦可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或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4條第2款之規定,檢附畢業證書直接報名甲級環保專責人員證照訓練。                                             (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