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期電子月刊
中華民國99年11月05日出版
 

環保訓練疑問與解答

 

Q1本人為大學電機工程系畢業,請問可否參加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訓練?

A1依據「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4款之甲級專責人員資格規定,台端之畢業學歷與本辦法所明列之學系名稱相符,且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主管機關列管處所相當類別之環境保護管理或操作實務工作經驗得有證明文件者,得參加甲水訓練。

Q2本人前已申領甲空專責人員合格證書,現因留學需要英文合格證明,請問該如何申請?

A2:學員可於本所網站(http://www.epa.gov.tw/training)「申辦表單」項下之「英文證明申請表」下載表單,並填列申請人中英文姓名(英文姓名請與護照相同),併同A4回郵信封寄送本所即可。  (研設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