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各事業機構、工廠(場)第一線環保專責人員全力推動專責業務,落實任職機構環保工作,並藉由獲選人員的經驗分享做為在職環保專責人員見賢思齊及標竿學習的對象,環訓所於99年辦理第3屆模範環境保護專責人員遴選,本年度計選出空氣污染防制、廢水處理、廢棄物清理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共4類模範環境保護專責人員10名。
環保署各類環保專責人員證照訓練,係因應各公告列管場所應設置專責人員執行空氣污染防制、水污染防治、廢棄物清理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等業務之需而開辦,其立意在於因應業者之需求,建立企業污染防治之專業人力,並可提供民眾參與環保工作的機會。
本次遴選於99年2月函請各地方環保局進行初選後推薦轄區內環保專責人員參選共計20人,經遴選小組資格審查後,計17人進入複選實地查證名單。遴選小組於99年8月份前往參選人員任職機構進行實地查證,除現場聽取參選人員簡報外,並查證污染防治設備及運作紀錄,隨後雙方進行意見交流。最後經由遴選小組決選會議進行決選評定獲選人員,並由本所陳報環保署核定。
本年度獲選人員為黃翰士、范春暉、劉又瑞、方聖昌、謝宗憲、翁榮華、張晉銚、彭業煌、林政賢、曾秀美等共10名,獲選人員將由環保署頒獎公開表揚及製作優良事蹟實錄分享寶貴經驗,彰顯獲選人員之榮耀,並鼓勵更多在職環保專責人員落實任職機構環境保護之工作。
(環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