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期電子月刊
中華民國99年09月05日出版
 

環保訓練疑問與解答

 

Q1有關服兵役展延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補考,應向何單位申請

A1:可於服兵役前或期間向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申請補考展延,經函復同意後,應於退伍後一星期內持退伍證明文件及該函逕向原訓練單位(機構)提出申請,並應於核准之期限內完成測驗,未於前述期限前完成,則視同自動放棄,不得再提出申請。 

Q2大學土木工程是否可報名甲級廢棄物處理、清除與甲級空污與甲級毒化物證照訓練

A2

一、有關報名甲級廢棄物處理、清除技術員訓練資格依「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甲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領有本國環境工程技師或其他依技師法取得技師證書。…(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之理、工、醫、農科系畢業後,經訓練合格者。

二、另報名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與甲級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甲級專責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領有本國環境工程、化學工程、土木工程、技師證書,經訓練及格者。(四)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之化學工程、土木工程、或相關學系畢業,並具一年以上主管機關列管處所相當類別之環境保護管理或操作實務工作經驗得有證明文件,經訓練及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