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請問若符合乙級環保專責人員第2款資格,報名時需要交工作經驗證明嗎?
A1:當事人如符合環境保護專責人員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屬理、工、農、醫各科系畢業,得逕以學歷證明文件(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資格證明書或經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持有證明書等之任一學歷(力)證明文件)報名參加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或乙級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
Q2:我是專科夜間部商科畢業,如需要參加乙級廢水專責人員訓練,請問該如何著手?
A2:
(一)當事人專科夜間部商科畢業,如欲參加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訓練,查尚需具備1年或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如當事人為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農業、水產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畢業者,應具有從事廢水處理操作與維護之相關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如為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以上學校畢業者,則需滿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並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環訓所委託之訓練機構報名參訓:1.學歷證明文件。2.經歷證明文件,包含:(1)工作經驗證明。(2)出具證明事業之廢(污)水排放許可證、工廠登記證或工業區廢水納管證明文件(且具有廢水處理設備(施)者)影本(詳如工作經驗空白表備註說明)。(3)足以佐證工作經驗證明之勞保、健保或薪資所得等任一證明文件。
(二)有關參訓資格、應檢附之參訓資料、訓練課程、測驗規定、委辦訓練機構等相關資料,請至環訓所網站(網址:http://www.epa.gov.tw/training/index.html)之「申辦表單」→「各類環保證照簡章」,下載相關簡章參閱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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