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我國朝向「低碳社會」邁進,98年全國能源會議具體提出我國10年內「打造低碳家園」的願景目標,即民國100年每個縣市完成以村里以上為單位的2個低碳示範社區,全國達50個低碳社區;民國103年推動6個低碳城市;於民國109年完成北、中、南、東4個低碳生活圈,並交付予環保署執行該計畫之任務。
對低碳社區建構,環保署已擬具七面向具體減碳措施,配合各社區特點,因地制宜採行單項或整合性低碳措施,有效減少能源耗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包括:
4.「資源循環」:含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廢棄資源回收、再使用與再利用,及雨水截留、集流、貯流系統,鼓勵生活雜排水回收作為沖洗廁所、洗車、花木澆灌再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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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低碳建築」:以綠建築概念,推廣建構節能
、減廢、健康建築物。
6.「環境綠化」:推廣社區種樹、綠籬、花園綠美化。
7.「低碳生活」:由食、衣、住、行、育、樂生活化節能減碳行為,落實減碳無悔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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