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廢污油管理及分析採樣訓練紀要
根據研究指出,全球有70%的面積為海洋所組成,再加上台灣四面環海,海洋資源蘊藏豐富,自古以來就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與我們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就因如此我們更得珍惜這一片海洋,防止它受到人為的破壞。目前海洋污染的主要來源來自於船舶油污和廢污水,而船舶發生油污染可大致分為兩大類:(一)操作性排洩;(二)意外性洩漏。 我們日常生活中高度依賴使用的油料或石油等。根據國外統計每年大約20,000 噸的油料流入海中,其中約75%屬一般排放,溢油幾乎是每天都在發生,因此船舶油污調查非常重要。國際間除了明訂相關的規定<如附表>和應變措施及採樣分析外,也積極的在稽查違法,近年來有效的嚇阻不肖的業者。有鑑於此,環訓所96年起即每年開辦船舶廢污油管理及分析採樣訓練相關班期,以培訓各級環保、港務、海巡機關等機關稽查採樣及業務辦理人員,落實管制工作及海上油污染採樣分析實務,使我們能留給下一代乾淨的海洋。 (教務組蔡逸平)
附表:油輪貨油艙的排放規定
船舶位置
排放標準
特殊區域內
距陸地50海里以內
除清潔或專用壓載艙禁止排放
特殊區域外
50海里以外
除下列情況禁止排放:
A.除清潔或專用壓載艙禁止排放
B.同時全部符合下列條件
a.航行途中
b.油量瞬間排放小於60 Liler/n mile<海里>
c.總排放量:新船為裝油總量的1/30,000 現成船為裝油總量的1/15,000
d.根據MARPOL <海上油污染防止公約>73/78附則I Reg. 15 規定所設定的排油監控系統與污油水艙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