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建材概念最初於1988年的國際材料科學研究會上被提出來,並於1992年國際學術界為其定義:「在原料採取、產品製造、應用過程和使用後的再生循環過程中,對地球環境負荷最小、對人類身體健康無害的材料,稱為綠建材」。綠建材的主要精神如下:
一、綠建材是對環境無害的建材,因此應確保綠建材標章產品於生命周期各階
段中不會造成環境衝擊。
二、綠建材品質上應符合相關規格標準及一般功能性的要求。
三、確保建材本身對人體的健康不會造成危害。
這三點為綠建材的基本要求,除了有賴建材廠商新的綠色產業思維與品質管制外,並將透過科學試驗證明及綠建材標章審查委員會的現場稽核機制加以嚴格把關。
目前綠建材標章分為:生態、健康、高性能與再生四類:
一、生態綠建材主要是無匱乏危機且低人工處理的天然動、植物等材料所製成
的建材都屬於生態綠建材評估的範圍,用來替代化學製品建材PVC等人造非
永續材料,並且無氟氯碳化物的排放和具有易分解的特性,所以生態綠建
材是可循環、永續經營特性之建材。
二、健康綠建材部分是優先針對木質板類建材及塗料類建材測試,在指標性污
染物測試上,優先以甲醛及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苯、甲苯、對二甲苯、
間二甲苯、鄰二甲苯及乙苯)為試驗污染物。
三、高性能綠建材標章評估性能包含防音、透水兩項目,今後亦會對強度、功
能性等相關基本性能要求進行規範。
四、再生綠建材應在兼顧健康、生態、性能等之基本要求下,以保持建材基本
功能為前提,提高使用回收料之比例,而且再生綠建材產品除符合其產品
類別規定之回收材料外,應避免回收材料生產製程中過度添加其他物質膠
結劑等。
我國位於環亞熱帶區域,若能發展積極推動並發展因地制宜之建築環境應用科技,則可促進此區域之永續建築與環境發展,共同邁向永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