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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莫拉克風災可能產生大量不堪修整之泡水車,並鼓勵民眾將擬報廢之車輛交由合法回收管道回收,環保署特於9月1日舉辦「合法回收汽機車 百輛小摺幸運抽」宣導活動記者會。凡民眾於98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間將車輛交予環保署登記之回收商回收者,皆可參加抽獎活動,獎項為摺疊自行車等,該活動預定於明(99)年1月中旬公開抽獎。
民眾回收廢車需先聯繫回收機構,提供車號及車主身分證字號供該機構建立「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並與其約定拖車時間地點,於拖車時提供車主身分證及車籍證明文件供核對無誤後,取得「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即完成車體回收手續,且車主可憑該聯單向環保署申請回收獎勵金(汽車車齡10年以上每輛1,000元,機車車齡7年以上每輛300元);另車主需持車牌及行照至監理單位辦理車籍報廢手續,始得停止繳交牌照、燃料等稅費。
廢車回收既環保又保障車主權益,還可參加抽獎。民眾想了解本活動相關辦法及查詢抽獎資格,可上環保署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另民眾擬回收廢車者亦可至該網站查詢住家附近合法回收機構資料及聯絡方式,或電洽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回收基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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