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全體國人健康及環境品質,響應世界衛生組織「無菸環境準則」並推動「無菸台灣」,我國的菸害防制法新制即將在98年1月11日起實施,KTV、網咖、旅館、商場、餐飲店、醫院、旅客等候室、車站月台、室內三人以上公司及多數公共場所等全面禁菸。吸菸者進入禁菸場所前,一定要熄菸,違規吸菸最高罰1萬元;禁菸場所業者,最重要的是落實店家入口處張貼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如熄菸筒、菸灰缸等,違者最高可罰5萬元整。
倘若吸菸者不聽勸阻,檢舉者可撥打菸害申訴服務專線0800-531-531免付費專線檢舉,或通知當地的衛生局。檢舉者能提供違規吸菸者的基本資料如姓名、身分證字號等尤佳;如無上述資料亦可以檢舉,僅需提供違規的證明,例如:照片及影片等,並說明拍照或錄影的時間、地點,將資料寄送到當地衛生局,衛生局便會依事證告發或實地稽查輔導。
菸害防制法新制相關宣導資料可至「健康九九衛生教育網」(http://www.health99.doh.gov.tw/)下載。 (教務組邱煜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