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甲級廢水專責人員的訓練課程,簡章中規定符合第一、三、六款規定
者可報名甲級環境工程類訓練課程;不過依第三款規定「國內外私立
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之環境工程學系畢業」,環工碩士似乎不適用此
一條款。想請問第三款中所說的學院以上,若不包含碩士,那「以上
」兩字作何解釋?
A1:
(1)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環境工程類訓練課程之適用對象為大學、專科環境
工程相關學(科)系畢業或具環工技師證書者,其用意為避免重複在校所
學課程,有效運用訓練資源並減輕學員負擔;惟環境工程相關研究所
所訂課程多未與本專責訓練課程重疊,故僅於環境工程相關研究所畢
業者未納入本專責環工類訓練課程之適用對象。
(2)另依「大學法」第 11 條規定:「大學下設學院或單獨設研究所,學院
下得設學系或研究所」,即研究所畢業並不等同於學系畢業者,故僅
於環境工程相關研究所畢業者之專責參訓資格不符「環境保護專責單
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所訂:「公立或立案之私
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環境工程相關學系畢業」,僅符合同辦法第3
條第1項第2款所訂:「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理、工、
農、醫各科系研究所畢業」之規定。
Q2:專科畢業報考甲廢是否需要2年的工作經驗,且如何確保2年工作經驗
的資格證明是否符合報考要求?
A2:甲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參訓的報名資格,依據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
人員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若學歷為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與環境有
關之科系或理、工、醫、農等科系,始得報名參訓;未符前揭資格規
定,只得在取得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後,並據以從事廢
棄物相關業務滿二年,出具工作證明文件,始得報名甲級廢棄物專業
技術人員訓練。至於偽造工作證明文件,若經查証屬實,除涉及違反偽
造文書刑法罪外,本署訓練所亦將依法予以撤證。 Q3:證照資格是否會因超過年限未登錄從事相關業務而喪失證照資格?而退
休後已不具勞保資格,是否還可到其他事業登錄從事本行業?
A3:
(1)本署核發之各類環保專責(技術)人員合格證書,除違法遭撤銷或廢止者
外,不會因有無登錄或設置而影響證書效力。
(2)領有各類環保專責(技術)人員合格證書者均得依法申請設置,惟勞保投
保對象應與設置對象相符。如該人員台端已領取老年給付,致無法再
行參加勞工保險者,則專責人員設置申請書之勞保證明文件得以退保
前之勞保卡及具領勞保老年給付證明影本取代。
(環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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