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本人在取得乙級廢水證照後已於前一公司任職環保工程師一職超過2
年,負責廢水處理、空污及廢棄物等環保業務,今欲參加乙級升甲級
廢水專責人員訓練,目前已取得工作經驗證明正本及排放許可證影本
各乙份,請問報名時,寄送至參訓單位,是否均需正本,若訓練後通
過測驗請領證書時,需再檢附經歷證明文件乙次嗎?
A1:目前報名參訓本署環保專責人員訓練,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除乙
升甲級應檢附工作經驗正本送審以外(訓練及格請證時,無需再檢送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其餘各類訓練報名時,應檢附之畢業及工作經
驗等證明文件,皆係使用影本送審,俟訓練及格領證時,始送工作經
驗證明正本。如有疑義,請洽本所輔導組
(03-4020789#600至609)。
Q2:個人欲報名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乙升甲的課程,目前就職公司滿一年,
但之前任職其他公司有5年之久,工作性質皆為廢水處理操作有關之工
作,學歷為90年取得二技畢業,報名資料當中已附上目前就職公司之
服務證明與納管證明與工廠登記證,以及前家公司之服務證明、畢業
證書及乙級廢水證照等之影本,惟本人自前幾家公司已離職多年,不
便向該公司申請「排放許可證」與「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且
之前任職的公司中有2家係由本人擔任乙級廢水專責人員(證書後面有
明確註記),是否還需之前公司之「排放許可證」及「營利事業登記
證」等相關證件影本?
A2:台端如提送報名表之工作經驗證明資料中,已有設置擔任乙級專責人
員證明註記,經本所鑒核無誤即可參訓,無需再核附之前任職公司之
「營利事業登記證」及「排放許可證」影本。
Q3:目前本人就讀某研究所二年級學生,因課程較少,能否就近擔任某家
乙級清運公司專責人員,是否為全職?有無違法呢?
A3:依「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專業技術人
員應專任於設施機構,……」,若台端係以一般生身份就讀研究所(
而非以在職生身份報考並就學),依規定不得擔任設施機構之「專業
技術人員」。
Q4:目前參加甲級廢水專責人員訓練,參訓後發現為今年7月1日實施之新
制課程,請問要從何處得到測驗內容之資料呢?
A4:本所各類證照訓練,為使參訓人員瞭解測驗內容及方向,本所均建置
有練習題及解答,供學員下載參考,台端可上本署網站www.epa.gov.tw
點選右下方「環保訓練」欄,進入本所網頁後,再點選進入「下載專
區」即可查詢相關資料。
(環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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