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國際環保潮流及積極參與國際事務,環訓所首次舉辦國際環保事務訓練班,開訓時特別邀請陳署長重信致詞,足以看出對於本訓練之重視與期許,訓練時程為期共計8週16節次,參與訓練成員有環保署各業務處人員及各縣市環保局人員,課程安排內容包含國際環保事務現況分析、國際環保公約例如巴塞爾公約(Basel
Convention,管制有害廢棄物跨國移動)、蒙特婁議定書(Montreal
Protocol,管制臭氧層破壞物質)、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氣候變化綱要公約(FCCC,管制溫室氣體)、華盛頓公約(CITES,保護瀕臨絕種動植物)、拉姆薩公約(Ramsar
Convention保護溼地)、斯德哥爾摩公約(Stockholm Convention,管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沙漠化公約(Convention
to Combat Desertification)、永續發展世界高峰會議(World Summit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國際海洋污染防治、WTO與環境貿易、國際環保經驗案例分析、外交現況分析與國際情勢、國際談判及環保英文會話與寫作等,並以各個案例介紹各種國際環保公約現況及議題解析。
訓練期間,學員們都很感謝環訓所用心規劃及安排受訓課程,我們深切收穫,就是了解如何在國際會議中充分表達我國積極參與理念及在談判時取得優勢;此次環保英文訓練課程部份雖僅短短6週12節次,然而確增進不少環保英語專業能力,另一方面也提供許多參加全民英檢方面應試技巧,真是收穫比想像多更多,希望未來訓練能有充裕學習時間或與國際環保團體進行交換訓練計劃,培育更多國際環保人才,配合本身對業務熟稔與實務經驗,建立國際環保形象,突破我國目前國際環境議題的參與困境,並與國際環保思潮同步,開拓更多國際環保合作計劃,讓我們在國際潮流中不斷汲取經驗,並做出貢獻以達到擴展國際環保外交目的,在此國際共同思潮下,對於國內環保工作推動及國際貿易的拓展將有很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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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及所長與國際環保事務班
全體學員合影留念 |
陳麗貞所長頒發結業證書 |
(中區大隊
林明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