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之環保專責人員證照共計14類,這些取得專業證照後隨即進入事業
場所負責污染防制(治)及環境管理工作,對於已投入事業場所之專責人員,
為避免其與環保政策脫節,同時藉此機會使產、官意見充分溝通交流,使行
政單位能瞭解產業需求,並確保專責人員能隨時協助事業場所配合政府相關
政策,採行必要污染防制(治)措施。本所自86年起本所即分類、分批採滾動
方式,輪流調訓各類環保專責責人員進行在職訓練,民國86及93年首先針對
如電鍍業、染整業、皮格業、造紙業、金屬加工等當時主要污染行業,調訓
其廢水處理專責人員,開啟在職訓練先鋒,全國計辦理十餘班期訓練,88、
89、94及95年調訓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95及96年調訓毒性化學物質專業
技術管理人員,96及97年調訓廢棄物清除處理技術員在職訓練,97年起將陸
續調訓環境用藥、病媒防治、及汽機車等相關專責人員。
(輔導組 李鍵和) |